无证酒驾报废汽车被夏县交警查获
4月13日晚,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秩序股民警在夜查行动中,查获一起无证、饮酒驾驶报废汽车违法行为。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大队关于开展安全大排查、大整治工作要求,进一步加强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。
当日21时许,民警在县城电影院十字路口对一辆号牌M84XXX小型汽车检查中,驾驶人樊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该车已达报废汽车标准。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,樊某的酒精含量为32mg/100ml,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。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民警依法对樊某予以严厉处罚,并将报废汽车进行强制报废。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交警提示:报废汽车安全性能差,易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严重后果。同时,该类车无法缴纳保险,一旦发生事故,使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证。无证驾驶报废汽车其安全隐患性、危害性的则更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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