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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机动车回收中心解析如何延缓车辆报废

 
如果机动车使用年限到了而车况仍然不错,不想办理报废车回收,可不可以让其继续“发挥余热”呢?回答是肯定的:经安全性能和尾气排放检测合格的车辆,根据国家规定其使用年限可适当延长车辆报废期限。那么,怎样办理机动车延缓车辆报废手续呢?
 
上海车辆报废.jpg
 
上海车辆报废延缓年限的三个步骤:
 
第一步,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,包括:A、《上海市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》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,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、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;B、《机动车行驶证》原件。
 
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、业主指定的经办人,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。
 
第二步,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(车架车身号码)、发动机号码,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;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(车架车身号)、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;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,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。
 
第三步,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,符合规定者,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,在《机动车行驶证》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车辆报废专用章格式,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。